硫酰氯环境影响

  硫酰氯CAS号7791-25-5,是无色或淡黄色的腐蚀刺激性发烟液体,对环境影响是有的,所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需要对新建硫酰氯建设项目环评。
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 

  硫酰氯环境影响包括废气、废水、固废
  1、废气:
   根据设计资料及工艺分析,硫酰氯为连续生产,在生产过程基本无废气产生;但物料在输送、投加等过程中均由少量散发,主要集中在搪玻璃反应设备间、管道阀门处等,另外还有中间储罐的呼吸废气,这部分废气难以收集,均视为无组织排放,其发生量与物料的挥发性、环境条件、输送投加方式及使用量等有关,很难得出准确的值。

  2、废水:
   根据硫酰氯工艺分析可知,硫酰氯生产过程废水产生很少。

  3、固废:
   硫酰氯生产线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和废干燥剂,硫酰氯合成采用列管反应器,催化剂采用活性炭,一次性加入量为1.5t,一般情况下,该活性炭3年左右更换一次,平均每年活性炭废弃量约为0.5t;氯气和SO2干燥时采用氯化钙作为干燥剂,一次性加入量,每台干燥塔每次投加量为0.7t,正常情况下2年更换一次,平均每年废干燥剂约为0.7t。

         
  从正常排放工况来看,HCl和Cl2最大地面浓度均位于厂区附近,最大距离为离源107m,HCl和Cl2浓度分别为37.8650ug/m3、27.3791ug/m3,占标率分别为18.9%、6.8%,可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(周界外浓度最高点)要求;由此可见,硫酰氯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。

          
 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,近年来,国家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也逐年加大,目的就是为了不再走以牺牲环境来获取经济效益的老路。硫酰氯项目环保治理措施投入正常运行,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,厂界声环境质量仍能达标,各种废气废水经治理后,可以减轻对车间和厂区内空气质量的影响,减少对工人身体健康的影响,经处理后的废气废水的污染程度在环境容量可承受的范围内。